枣庄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科学研究所)
机构设置
站长(所长):王伟(高级工程师)
副站长(副所长):李念珍(高级工程师)、王惠平(高级工程师)
总工程师:侯春生(高级工程师)
大气监测室主任:朱大成(副主任)
办公电话:3324526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东路46号(邮编:277101)
职责范围:环境监测、委托监测、监督监测、环境影响评价
主要具体职责: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对枣庄市范围内的大气、水体、噪声、土壤等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市环保局和上级监测站呈报本市环境质量状况和有关技术报告。
按照上级要求和有关技术规定,对污染源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监测,建立动态污染源监测档案及数据库,强化监测数据分析职能,为污染源治理和征收排污提供监测数据,为社会各部门提供相同的委托服务监测。
为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限期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提供可靠的依据。
参加省组织的地面水、饮用水源地、城市大气、城市环境噪声、重点污染源监测等有关监测网,按统一计划和要求进行监测工作。枣庄市环境监测站做为全市监测网络业务牵头单位,负责对辖区内区(市)站及企业网站进行业务协调和技术指导,组织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培训,负责对成员单位实施统一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监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进行污染事故监测、人民来信来访的环境污染监测、污染纠纷仲裁监测以及治理项目竣工监测;执行环境质量报告制度,编报环境监测日报、周报、预报、月报、季报、年鉴和环境质量报告书,为规划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开展科研工作,开展对环境有价值的调查研究,加强对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技术研究。
参加其它指令性的环境监测任务。